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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石城县9月13日公开公告出让横江镇秋溪祥云新村中一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石城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8-23

关键字:石城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石国土告字[2011]09号
  经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年) (万元) (万元)
 3607181117  石城县横江镇秋溪祥云新村 9000 住宅  <1.5  >30  <34 70 420 120.00
备注: 宗地的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年期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因不能具体划分其面积比例,故系统只录入了住宅用地一种主要用途,实际应以建设局规划设计为准。其他建设规划要求按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村2011004)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要确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23日 至 2011年09月13日 到 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23日 至 2011年09月13日 到 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13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9月13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9月13日16时30分 在 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9月13日12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一)报名截止时,若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达2个以上(含2个)且拍卖会到场竞买人达到2个以上(含2个),则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会时间为2011年9月13日16时30分;若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不足2个或拍卖会到场竞买人不足2个,则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自2011年9月13日16时起,至2011年9月28日上午10时止(工作日)。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如以拍卖方式出让,则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9月13日,向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9 月13日10时。
     (三)如以挂牌方式出让,则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9月26日,向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 26日16时。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应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15000000.00)。出让土地范围详见宗地红线图所示,具体面积按实际丈量为准。即日起可查阅标的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文件资料,自行勘查标的。
     三、公开出让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当日内缴清拍卖拥金和交易服务费(按赣市价价字[2008]56号文件标准)。并按《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出让人在成交价款缴清后15日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两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133761070 0797-5702816
     开户单位:石城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发行石城支行
     银行帐号:20336073500100000024802
石城县国土资源局
20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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