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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9月27日拍卖出让魏武大道西侧、杜仲路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9-06

关键字: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亳国储[2011]21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亳2011-20  魏武大道西侧、杜仲路南侧、龙凤新河东侧 12767.7 商服  ≤2.5    ≤18 40 4400 2200.00 50
亳2011-21  魏武大道西侧、紫苑路北侧、龙凤新河东侧 13393.6 商服  ≤2.5    ≤18 40 4600.00 2300.00 5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9月09日 至 2011年09月26日 到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9月09日 至 2011年09月26日 到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26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9月26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9月27日16时00分 在 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26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17:30分。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1年10月8日17: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9月26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至2011年10月9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1年 9月27日16时.
     其他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出让金达到壹亿元以上(含壹亿元)的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50%,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70%,6个月内动工建设。出让金在壹亿元以下的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50%,2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6个月内动工建设。
     (四)以非本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3个月内在亳州市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金芳
     联系电话:0558-5120173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银行帐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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