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5月31日6月9日挂牌出让江南新城区镜泊湖东路东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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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08号
经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叁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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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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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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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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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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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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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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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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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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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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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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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城区镜泊湖东路东、乜河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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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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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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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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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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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不含地下,地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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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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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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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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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城区镜泊湖东路东、乜河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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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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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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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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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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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不含地下,地下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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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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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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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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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城区镜泊湖东路(镜泊湖路)西、乜河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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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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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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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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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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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不含地下,地下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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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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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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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8日至2011年6月7日16时,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6月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9时至2011年6月9日16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网上申请报名和竞买。
竞得人须在上述宗地中按市廉租房建设指挥部确认的廉租房面积、套数进行配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江南开发区卧龙街6号
联系电话:0453-6997588、0453--6277108
联 系 人:胡仲良、郭 峰
开户单位: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龙江银行牡丹江建设支行
账 号:0501400563409025
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