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10月11日至10月21日挂牌出让新塘街道姚江岸社区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1-09-19
关键字: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第一地产网
招标编号:TDGP-20110900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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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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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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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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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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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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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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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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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政储出【201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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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街道姚江岸社区:通惠路以西、姚江岸河以东、北天鹅地块以南,原新塘街道胜达集团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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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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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办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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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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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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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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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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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政储出【20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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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桥南区块:南至鸿达路,西至九号坝直河,北至杭甬高速公路,东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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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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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金融业用地(汽车销售、办公及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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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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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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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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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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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政储出【201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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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浦镇前孔社区:东、南至道路,西至前孔农居点,北至规划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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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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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兼容文化娱乐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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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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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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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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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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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政储出【201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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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山镇孙家弄村:北至民居,西至村道,东至商贸路,南至武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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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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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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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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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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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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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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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政储出【201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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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街道一都孙村:北至南环路,南至浙赣铁路,东至村道、西至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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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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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办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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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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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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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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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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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地块的其他条件及挂牌出让起始价详见挂牌文件。上述地块发证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参加萧政储出〔2011〕23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必须是连续五年以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且同时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上述资格分别由全国工商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颁发)证书为准]。后置条件:1、土地竞得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引进纸包装研发机构且签订协议。如竞得者未按约定引进纸包装研发机构且未签订协议的,在履约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处以成交价20%的罚款,由新塘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2、建筑面积(计容积率)不少于总建筑面积30%部分必须留为自用,不得销售、分割转让;其余部分以400平方米为最小设计单元可分割转让。
参加萧政储出(2011)24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已取得国际品牌4S专营资质授权书(或意向书)。授权厂家为2010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前十大汽车生产商。后置条件:1、竞得者必须在土地成交确认后2年内建成运营,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建成运营的,按土地成交价的20%对竞得者予以处罚;2、竞得者必须在运营后第一个完整年度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规模3.5亿元以上(含3.5亿元),若不能完成设定的经营规模的,按土地出让成交价的20%对竞得者予以处罚;3、地上建筑物不得销售、分割转让。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管。
参加萧政储出(2011)25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并拥有单体图书零售卖场3000平方米以上的企业(营业面积认定由政府文化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后置条件:带方案出让,满足文创大厦各楼层的功能要求,地上建筑物不得销售、分割转让。
参加萧政储出(2011)26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必须是具有金融业经营范围的企业。后置条件:地上建筑物不得销售、分割转让。
参加萧政储出(2011)27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竞买者必须是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且2010年销售额在1.8亿元以上的羽绒企业。后置条件:1、竞买人必须在竞得土地之日起一年内与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达成入驻协议;2、竞买人必须在竞得土地之日起二个月内将企业总部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地迁入萧山区新塘街道;3、竞买人必须在竞得土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引进有意向进入交易中心的年销售在亿元以上的羽绒业骨干企业30家以上,其中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不少于20家,并订立入驻意向;4、上述三项未能完成任何一项条件的,均视为违约,每一项处以土地成交价20%的违约金,由新塘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5、鉴于该项目为市场用地,根据新塘街道报告和有效集约利用资产,对建筑转让约定如下:竞得者自用面积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不得销售、分割转让;其余部分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最小设计单元分割转让(办公建筑可以为开放式或单间式。其中开放式办公建筑的最小建筑面积设计单元为400平方米,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楼)。
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 应按萧建设房(2008)24号文件执行,于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时一并申请,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区外企业竞得的必须成立 项目公司[或新公司]),申请人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申请备案(原提交的备案申请表由挂牌人交与出让人)。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报名截止日前,凡在萧山区受让土地,但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含相应地块上成立的项目公司)以及未按土地合同(协议)约定开竣工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2011-09-19日公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1-09-29日至2011-10-19日 16时30分(工作日),到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11-09-29日至2011-10-19日 16时30分(工作日)止(以交易中心三楼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到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六、竞买人资格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挂牌人在2011-10-19日16时30分(工作日)(以交易中心三楼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竞买人资格。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及截止时间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为:
1、萧政储出〔2011〕23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3900.0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2、萧政储出〔2011〕24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3、萧政储出〔2011〕25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4、萧政储出〔2011〕26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240.0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5、萧政储出〔2011〕27号地块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万元整(用汇票缴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萧政储出〔2011〕23-27号地块:2011-10-19日15时;
帐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汇缴专户
联系人:杨静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5楼5012室
联系电话:0571-82752995
八、挂牌地点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35号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地块挂牌时间和截止时间为:
萧政储出〔2011〕23-27号地块:2011-10-11日至2011-10-21日14时30分(工作日)止;
挂牌现场竞价会时间:2011-10-21日14时30分;
挂牌现场竞价会地点: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3楼开标二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挂牌活动时间相应顺延,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育才北路508号
联系电话:0571-82717509
挂牌人: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35号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三楼,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电话:0571-82899099;传真:0571-82899099
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