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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11月2日至11月16日挂牌出让乐清市中心区A-g4号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0-12

关键字: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1]33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中心区A-g4部分地块(东山南村安置留用地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坐落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建筑密度(%)
容积率
地上建筑面积(m2
绿地率(%)
建筑高度 (m)
建筑层数(层)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乐清市中心区A-g4
22667
商住
商业
40年
 
≤28
≤3.5且≥1.0
≤79334
≥30
<100
≤33
48410
9700
住宅70年
备注:①建筑规模:地上建筑面积≤79334㎡,其中商业面积不超过3800㎡;②具体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乐清市中心区A-g4部分地块(东山南村安置留用地一)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1]34号)和《关于明确中心区A-g4部分地块(东山南村安置留用地一)层高指标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1]51号);③地块起始价不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由竞得者另行支付。
   二、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的,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若为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的,该企业也可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若成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并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112日至20111114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1112日至20111114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111141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1114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11128时 至20111116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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