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11月23日拍卖出让高新区紫阳大道以南、学苑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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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国土资交告字[2011]39-4号
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JDP1165 | 宗地面积: | 1000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紫阳大道以南、学苑路以西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6-4.8 | 建筑密度(%): | 28-30 |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000万元 | ||||||
起始价: | 4320万元/公顷 | 加价幅度: | 15万元/公顷 | ||||||
备注: | ①地块一:4.6≤容积率≤4.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②地块二:2.6≤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比例按不小于50%控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3日 至 2011年11月21日 到 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五楼518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3日 至 2011年11月21日 到 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五楼518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21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1月23日10时00分 在 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六楼多功能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补充公告
(洪国土资交告字[2011]第39-4号)
我局2011年10月9日发布的《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洪国土资交告字[2011]第39号)》中,JDP1165号 (即高新区紫阳大道以南、学苑路以西)地块交易因故延期。拍卖会定于2011年11月23日上午10:00时整在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多功能厅举行。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16:30时。
其他交易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3日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补充公告
(洪国土资交告字[2011]第39-4号)
我局2011年10月9日发布的《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洪国土资交告字[2011]第39号)》中,JDP1165号 (即高新区紫阳大道以南、学苑路以西)地块交易因故延期。拍卖会定于2011年11月23日上午10:00时整在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多功能厅举行。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16:30时。
其他交易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3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五楼518室
联 系 人:甘雯迪 钟伟
联系电话:83987328
开户单位:南昌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叠山路支行
银行帐号:791903665110603
联系地址: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五楼518室
联 系 人:甘雯迪 钟伟
联系电话:83987328
开户单位:南昌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叠山路支行
银行帐号:791903665110603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1-11-3
20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