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11月28日拍卖出让仙来西大道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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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国土告字[2011]54号
经新余市人民政府批准,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东至莲塘村、南至仙来西大道、西至193号宗地、北至莲塘村。
东至莲塘村、南至仙来西大道、西至193号宗地、北至莲塘村。
宗地编号: | 1-8-188-1 | 宗地面积: | 26483.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仙来西大道以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1 | 建筑密度(%): | ≤23 | ||||
绿化率(%): | ≥47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开户单位:新余市财政局开户行: 市交行营业部账号: 365006002018000124793 开户行: 市建行 账号: 36001950000050000127 开户行: 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 210028001000016412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拖欠了土地出让金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与竞买。
凡拖欠了土地出让金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5日 至 2011年11月25日 到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5日 至 2011年11月25日 到 新余市佳通拍卖公司或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2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1月28日09时00分 在 市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办公楼八楼拍卖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余市佳通拍卖有限公司或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谢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790-6459410 6659049
开户单位:新余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新余市佳通拍卖有限公司或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谢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790-6459410 6659049
开户单位:新余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新余市国土资源局
2011-11-4
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