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12月14日至12月28日挂牌出让乐清湾港区06-39#围填海成陆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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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资出让告字[2011]45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湾港区06-39#围填海成陆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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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土地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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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带征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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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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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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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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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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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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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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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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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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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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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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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湾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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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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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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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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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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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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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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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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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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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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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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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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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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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规划设计 条件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乐清湾港区06-3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1]232号)。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开发建设港口(码头)经营范围的国有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00万元,在竞得后转作定金(但超过土地出让价款20%部分不作为定金,抵作出让价款),并抵作出让价款。
四、竞得后开竣工时间要求: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周期为四年。
五、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 12月 14日至2011年 12月 26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七、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1年 12月 14日至2011年 12月 26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12月 26日 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12月2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1年 12月 14日 8时至2011年 12月 28日 10时。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申请竞买的企业属于国有企业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