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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12月15日拍卖出让原温州虹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虹七仓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21

关键字: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1]44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原温州虹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虹七仓(一)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坐落
土地出让面积(m2
 
另带征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建筑密度(%)
容积率
建筑面积(m2
绿地率(%)
建筑高度 (m)
建筑层数(层)
起始(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虹桥镇三村
3063
 
 
68
住宅
 
70年
 
 
≤45
≤1.01
≤3094
≥30
≤10
≤3
1838
368
  备注:①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温州虹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虹七仓(一)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规建发〔2011〕265号);②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室和架空层面积;③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④暂时保留地块上的原建筑物以现状组织出让,原建筑物不另外作价,出让后地上建筑物由原国有单位在出让后半年内拆除,拆除费用由原国有单位承担。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三级以上资质(含暂定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若为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的,该企业也可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若成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地块采用拍卖方式,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则拍卖终止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4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11212日至20111214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1121416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1214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拍卖报名申请截止时如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少于三人,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和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112271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块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加挂牌竞买。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时间为:2011121510时,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2)公开挂牌出让时间为:201112158时至20111229 10时,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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