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2012年1月11日共开公告出让城关镇梅河西路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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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国土资告[2011]18号
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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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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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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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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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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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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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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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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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价
幅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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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让
年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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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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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
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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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0
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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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梅河西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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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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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配套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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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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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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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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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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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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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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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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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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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埠镇徐圩村六舒三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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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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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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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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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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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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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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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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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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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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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佛湖镇梅河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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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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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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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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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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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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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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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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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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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空中和地下管线等由竞得人自行勘验并和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
2.宗地范围与周边建筑物的日照影响、安全距离、退让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成交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工程项目立项等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4.2011-60号地块为酒店及与酒店配套的商业用地(与酒店配套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40%),须建成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项目建成后不得分割出售;2011-62号地块为商住综合用地,其中商业面积不得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15%,建成后无偿返还供销社沿街商场2300㎡。具体规划要求详见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成交款交纳期限:2011-60、62号地块自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交清成交款,2011-61号地块一个月内交清成交款。上述地块自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一年。
6.未按期交纳成交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的,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定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以总成交款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应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10日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17时。
五、2012年1月11日10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具体出让方式,1月11日16时前将审查情况告知申请人。竞买人达到3人以上(含3人)确定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2012年1月12日10时;竞买人不足3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1月20日16时。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出让地点: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西大街
联 系 人:刘 惠 电话0564-8568651
徐应纯 电话0564-8623357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舒城支行
账号:1314040029300044282
农业银行舒城支行乌龙井分理处
账号:12340101040001260
建设银行舒城支行
账号:34001747108053003515
中国银行舒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79711793440
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
账号:1761201021000481818
土地成交款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财政局
开户行:国家金库舒城县支库
账号:271001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011376512020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