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2012年1月12日拍卖出让龙山花园小区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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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
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依法公开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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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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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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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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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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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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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指 标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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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 价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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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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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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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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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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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密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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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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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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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花园小区北
韩山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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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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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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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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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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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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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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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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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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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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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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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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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湾大道南侧 祁仓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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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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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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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 住宅70
|
≤2.0
|
≤28%
|
≥30%
|
2800
|
1000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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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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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省道南(明
东办事处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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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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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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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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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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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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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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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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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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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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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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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公司三马路中段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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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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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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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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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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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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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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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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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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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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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店镇原电影院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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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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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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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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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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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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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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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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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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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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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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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西办事处敬老院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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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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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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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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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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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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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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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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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2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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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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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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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东、建工商砼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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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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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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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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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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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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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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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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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4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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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于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1月11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
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竞买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月11
日16: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出让方式
09号、10号、31号、36号、37号地块出让方式为拍卖出让。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
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至报名截止,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个的,宗地出让
方式将由拍卖改为挂牌,具体出让方式将于2012年1月11日16:30时前告知取得
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33号、34号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
牌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
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价高者为
竞得人。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2年1月12日上午09:00;
拍卖地点: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中共明光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日期:2012年1月12日至2012年1月21日;
报价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00;
挂牌地点: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站路318号)。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宗地均以现状交付。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二)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3
日至2012年1月11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站路318号)获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站路318号)
联系电话: 0550-8021518、8033298、8035118
联 系 人: 朱 锋、刘红波、李明永
收款单位: 明光市财政局
开 户 行: 明光市建行
账 号: 34001737608053000794
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