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洞头县1月10日至1月20日挂牌出让鹿西集镇建设A-02-01+2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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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号、0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洞头县人民政府批准,洞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洞头县南塘工业区D01-1地块、洞头县鹿西集镇建设A-02-0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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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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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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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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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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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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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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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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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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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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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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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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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
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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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南塘工业区D01-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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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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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D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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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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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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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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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D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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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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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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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羊栖菜生产或加工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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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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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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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鹿西集镇建设A-02-01+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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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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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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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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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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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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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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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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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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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本地块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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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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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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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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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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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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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详见规划建设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挂牌出让设有底价,竞买人最高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的出让成交,竞买者的报价低于挂牌价的出让不成交;3、在本县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不能参加竞买,竞买报名前,洞头县南塘工业区D01-1地块竞买者同时需同洞头县经贸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4、竞买人若是县域外公司或自然人,竞得地块后应在本地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并在申请竞买时明确拟成立的新公司名称、出资构成、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等内容。5、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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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拍卖报名事项
参加洞头县南塘工业区D01-1地块、洞头县鹿西集镇建设A-02-01+2地块竞买者必须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8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管理科提出竞买申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与挂牌地块相关的资料(每份200元)。
竞买报名时须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公章或加盖单位公章竞买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有授权的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公证)、受委托人身份证。
开户行:洞头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帐号:201000018566624
户名: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挂牌报价时间:
1、洞头县南塘工业区D01-1地块挂牌报价时间自2012年1月10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2年1月20日上午9时止(工作日)。
2、洞头县鹿西集镇建设A-02-01+2地块挂牌报价时间自2012年1月10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2年1月20日下午3时止(工作日)。
四、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踏勘时间:竞买者报名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带到现场踏勘。集合地点: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管理科。
五、联系电话:
0577-63383908 许先生(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63482026 郭先生(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