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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南陵县3月13日拍卖出让籍山镇茶丰村境内一幅住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2-22

关键字: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南国土拍告字〔2012〕第2号
 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籍山镇茶丰村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万元人民币、月
序号 地块
名称
 位 置 面 积 规 划 指 标 用途 出让
方式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转挂牌后
增价幅度(整数倍)
出让金
支付方式
交地
方式
开发
期限
出让
年限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总计 履 约
保证金
开发期限保证金
1 籍山镇茶丰村地块   茶丰村境内,东至水田,西至茶丰村道,南至燕山东路,北至规划支路。 39368.64 <1.5 ﹤35% >30% 住宅
用地
拍卖 3543 708 566 142 20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支付成交总额50%的土地出让金;6个月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该地块保留建筑部分现状交付,其余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净地交付。 18 70  地上现状保留建筑物评估确认价1800万元,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交纳。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宗地的竞买保证金见附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3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2年2月22日至2012年3月12日(工作日),到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与规划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交纳资料费5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2月22日至2012年3月12日(工作日),到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与规划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六、宗地的起拍价见附表。
拍卖时间:2012年3月13日上午9时整。
拍卖地点:南陵县招投标中心(籍山路人武部大楼东侧)。
七、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地块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报名登记者所取得的竞买资格自动转为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资格,并参与挂牌报价。不参与挂牌报价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挂牌竞价出让活动,采用增价有底价出让法,转挂牌后宗地增价幅度见附表。
拍卖出让转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3月22日止。从挂牌开始,至2012年3月22日17时前(工作日),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 挂牌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16时30分(工作日),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2年3月22日17时(工作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摘牌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下午15时。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成立时间等内容。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摘牌前20分钟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除开发期限保证金外,其余冲抵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竞买人须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否则开发期限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六)开发期限保证金处置方式: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占30%,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占55%,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保证金占15%。项目按时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退还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扣除。
九、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拍卖(挂牌)须知执行。
十、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四选一):
(一)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000207870910300000122
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二)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73000104001412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营业部
(三)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34001676201053004007
开户行:中国建行南陵县支行利民路分理处
(四)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102301021000179172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553-6820960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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