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0-7号)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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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拍卖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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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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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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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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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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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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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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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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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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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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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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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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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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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通路北侧、
芦沟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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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15.07 (81.6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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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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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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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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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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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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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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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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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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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出让地块的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2、2010-7号地块商服建筑只准沿五里河路、三阳路布置,商服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3、2010-7号地块的竞得人若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一年半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7层(含7层)以上建筑面积所 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足额缴纳后县财政将全额予以奖励,人防工程建设问题按蒙政[2009]116号文件规定办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出让底价)。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21日前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21日11时30分前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11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将在2010年7月21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地点: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拍卖时间:2010年7月21日15时。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拍卖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日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天,经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拍卖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建设工期的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每日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7624136
联 系 人: 李剑 陆军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
账 号: 02971608094001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
账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