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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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拍卖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特别提示] 1、出让地块的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2、2010-7号地块商服建筑只准沿五里河路、三阳路布置,商服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3、2010-7号地块的竞得人若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一年半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7层(含7层)以上建筑面积所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足额缴纳后县财政将全额予以奖励,人防工程建设问题按蒙政[2009]116号文件执行。
4、2010-7号地块套型为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总面积不得低于住宅建筑总面积的70%。
5、2010-8号地块采用附带《蒙城县皖北汽配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式出让。
6、2010-9号地块7层以上(含7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面积,人防工程建设问题按蒙政办[2009]116号文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出让底价)。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26日前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26日11时30分前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6日11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将在2010年5月26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地点: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拍卖时间:2010年5月26日15时。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拍卖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日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天,经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拍卖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各地块建设工期的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每日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7624136
联 系 人: 李剑 陆军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
账 号: 02971608094001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
账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2、2010-7号地块商服建筑只准沿五里河路、三阳路布置,商服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3、2010-7号地块的竞得人若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一年半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7层(含7层)以上建筑面积所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足额缴纳后县财政将全额予以奖励,人防工程建设问题按蒙政[2009]116号文件执行。
4、2010-7号地块套型为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总面积不得低于住宅建筑总面积的70%。
5、2010-8号地块采用附带《蒙城县皖北汽配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式出让。
6、2010-9号地块7层以上(含7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面积,人防工程建设问题按蒙政办[2009]116号文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出让底价)。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26日前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26日11时30分前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6日11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将在2010年5月26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地点: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拍卖时间:2010年5月26日15时。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拍卖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日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天,经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拍卖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各地块建设工期的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每日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7624136
联 系 人: 李剑 陆军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
账 号: 02971608094001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
账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五月五日
二○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