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4月29日至5月21日公开出让铜都大道以西、鹊江路以南等十一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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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告字(2012)5号
经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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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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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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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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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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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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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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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参考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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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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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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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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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2)
1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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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都大道以西、鹊江路以南、太平湖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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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54182.91㎡;土地出让面积1339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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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一:公园绿地;地块二:商业商务设施用地,广场用地;商业商务设施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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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地块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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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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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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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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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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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7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7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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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2)
17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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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井路以北、太平湖路以南、乌木山大道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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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97147.5㎡;土地出让面积85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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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一: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地块二:街头绿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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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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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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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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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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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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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10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10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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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2)
18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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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大道以西,安工学院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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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28347.6㎡;土地出让面积247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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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二类居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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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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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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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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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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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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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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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2)
19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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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大道以北,白云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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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19312.19㎡;土地出让面积1106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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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商住用地,商办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办公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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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地块1≤1.4,地块2≤2.0,地块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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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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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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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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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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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10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5年10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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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2)
20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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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大道以北,白云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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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03101.48㎡;土地出让面积975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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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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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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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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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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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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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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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10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5年10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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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2)
2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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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都大道以东,古圣变电所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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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83061.05㎡;土地出让面积830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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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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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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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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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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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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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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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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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2)
2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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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都大道以东,古圣变电所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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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18427.02㎡;土地出让面积1184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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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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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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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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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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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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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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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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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2)
2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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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都大道以东,古圣变电所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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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61574.37㎡;土地出让面积6157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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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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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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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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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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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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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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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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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2)
2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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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都大道以西,长湖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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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4884.4㎡;土地出让面积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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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用地(加油站);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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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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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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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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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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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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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9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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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2)
25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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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门路南侧,富鑫钢铁公司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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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4550㎡;土地出让面积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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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用地(加油站);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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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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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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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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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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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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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9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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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2)
2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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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港路南侧、铜官大道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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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58009.73㎡;土地出让面积437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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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B-1工业用地、A-1、B-2防护绿地;工业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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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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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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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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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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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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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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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9日至2012年5月21日到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购买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铜土储字(2012)16、17、18、19、20、21、22、23、24、25号地块申请截止日为2012年5月21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铜土储字(2012)26号地块申请截止日为2012年5月23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铜土储字(2012)16、17、18、19、20、21、22、23、24、25号地块拍卖会拟定于2012年5月22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举行。铜土储字(2012)26号地块挂牌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下午4点整,地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2)16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政府按29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安置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一层、二层各20000平方米),优先建设商业安置用房;3、该地块中商业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一至四层、各层15000平方米)土地受让方10年内不得销售,只能用于自主经营,其余可对外出售;4、土地受让方须无偿配建该地块西侧规划相应段道路、地块一公园绿地10220.23平方米及地块二广场用地10000平方米;5、该宗地竞买资格由狮子山区人民政府和铜陵市招商局审查;6、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狮子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铜土储字(2012)17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该宗地建成后,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1400平方米配套公建,商服设施等可以对外销售;3、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套型比例按50%控制;4、土地受让方无偿配建地块二街头绿地11539.2平方米;5、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狮子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铜土储字(2012)18号地块:1、宗地建成后,政府回购150平方米配套公建,有色公司回购30000平方米住宅(其中多层12000平方米,高层18000平方米),回购价为多层1800元/平方米,高层2550元/平方米;2、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地块二2973.71 平方米的道路;3、该宗地内建设保障性住房500套,30000平方米,应符合《铜陵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铜政〔2011〕51号)有关规定,具体单体建设方案需报经市住建委审核后方可建设。
(四)铜土储字(2012)19号地块:1、宗地建成后,政府回购规划地块1中6460平方米配套公建(多层),回购价1800元/平方米;在地块2-1中回购配套公建(含菜市场)4370 平方米,高层回购价2550元/平方米;2、土地受让方无偿配建规划2-2、3-2地块绿地和规划丹枫路;3、土地受让方须自持商业建筑面积16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5000平方米、二层40000平方米、三层40000平方米、四层及以上75000平方米;4、该宗地竞买资格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和铜陵市招商局审查;5、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铜土储字(2012)20号地块:1、宗地建成后,政府回购高层住宅房50000平方米、配套公建1210平方米,回购价2550元/平方米;回购幼儿园2700平方米,回购价1800元/平方米;2、土地受让方无偿配建规划4-2地块绿地和规划桃源路;3、该宗地竞买资格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和铜陵市招商局审查;4、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铜土储字(2012)21号地块:1、宗地建成后,政府回购住宅336户,面积29724平方米、廉租房24户,面积1200平方米、经营性用房1500平方米(其中一、二层各750平方米)配套公建560平方米、菜市场3000平方米,回购单价为1800元/平方米;2、配套建筑多层公共租赁房108户(面积6480平方米),五年内不得出售;3、宗地建设时规划建筑必须满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确保安全;4、该宗地竞买资格由郊区人民政府审查;5、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铜土储字(2012)22号地块:1、宗地建成后,政府回购住宅336户,面积29724平方米、廉租房24户,面积1200平方米、经营性用房1500平方米(其中一、二层各750平方米)配套公建1610平方米、幼儿园2700平方米,回购单价为1800元/平方米;2、配套建筑多层公共租赁房108户(面积6480平方米),五年内不得出售;3、土地受让方无偿配建规划地块A-1、A-5绿地;4、宗地建设时规划建筑必须满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确保安全;5、该宗地竞买资格由郊区人民政府审查;6、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人民政府负责。
(八)铜土储字(2012)23号地块:1、宗地建成后,政府回购住宅336户,面积29724平方米、廉租房24户,面积1200平方米、经营性用房1500平方米(其中一、二层各750平方米)配套公建300平方米,回购单价为1800元/平方米;2、配套建筑多层公共租赁房108户(面积6480平方米),五年内不得出售;3、宗地建设时规划建筑必须满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确保安全;4、该宗地竞买资格由郊区人民政府审查;5、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人民政府负责。
(九)铜土储字(2012)24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地块B、C 1884.4 平方米的绿地;3、根据省政府2009年第200期专题会议纪要,该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取得省商务厅规划预核准批准文件,并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4、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铜土储字(2012)25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地块B1050平方米的绿地;3、根据省政府2009年第200期专题会议纪要,该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取得省商务厅规划预核准批准文件,并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4、该宗地为拆迁还建项目,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铜土储字(2012)26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在规划的铜官大道建成后处理好穿越交通问题,确保安全;3、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楼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4、土地受让方须无偿配建A-1、B-2防护绿地;5、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8号(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2-2813994 2838710
联 系 人:陈 波 叶伟伟 钱 颖
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