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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和县8月14日拍卖出让历阳镇迎江西路南侧、龙潭中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和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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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土告字[2012]16号
经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和土出[2012]19号 宗地面积: 3526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历阳镇迎江西路南侧、龙潭中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4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500万元
场地平整:地上、地下无障碍物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
备注: 宗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出让起始价7730万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场地平整; 2、该地块受让人须无偿配建13898平方米拆迁回迁安置房,共计152套,并由受让人按规定交纳相关前期建设规费。安置房的房型为A高户型(三室两厅120.59㎡)、B高户型(三室两厅90.36㎡)、C高户型(三室两厅129.07㎡)、D高户型(两室两厅85.79㎡)、F多层户型(两室一厅68.02㎡)。 3、该地块须建设首期建设用房32708.4平方米,共计312套,位置详见和县规划会审查通过的该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已审定的规划文本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施工图纸实施。 4、受让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其中首期建设用房必须于该地块出让成交后30日内开工建设,18个月内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或控股集团,其所属企业法人均可申请 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7月24日2012年08月22日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7月24日2012年08月22日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2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8月23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2年08月24日16时00分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8月12日16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8月13日16时前确认各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根据竞买人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出让方式,3人或以上采用拍卖方式,拍卖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本次出让的地块若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2年8月22日16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8月23日16时前确认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和城历阳西路
联 系 人:张峰
联系电话:0555-5325611
开户单位:和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和县支行
银行帐号:0000182702831428
和县国土资源局
 20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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