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8月8日至8月22日挂牌出让柳市镇垟心村(旧村改造)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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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资出让告字[2012]19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柳市镇垟心村(旧村改造)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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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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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出让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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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带征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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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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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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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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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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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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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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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高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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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层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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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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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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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市镇垟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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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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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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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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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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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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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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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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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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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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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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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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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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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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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建筑面积≤27943 m2(不包括地下室和架空层面积),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432.5 m2;②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柳市镇垟心村(旧村改造)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规建发〔2010〕572号)和乐清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柳市镇垟心村(旧村改造)出让地块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规建发〔2011〕172号);③该宗地建筑物30900.02平方米的作价款为8241.0353万元,由受让人在成交后三个月内另行支付,缴入市财政局专户;4该地块起始价已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后,应根据有关规定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地块采用挂牌方式,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 8 月 8 日至2012年 8 月 20 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2年 8 月 8 日至2012年 8 月 20 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8 月 20 日 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 8月 20 日 16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2年 8 月 8 日 8 时至2012年 8月 22 日 15 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