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8月16日至8月30日挂牌出让原温州虹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虹九仓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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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资出让告字[2012]22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原温州虹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虹九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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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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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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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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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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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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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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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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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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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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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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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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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镇
六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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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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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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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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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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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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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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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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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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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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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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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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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备注:①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温州虹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饲料仓库(原虹九仓)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2]196号);②出让地块建筑面积≤2278㎡(商业建筑面积≤499 ㎡, 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③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总居住面积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④出让地块起始价已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地价(按市住建部门初步设计会审时点的市场评估价另外收取)。
二、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自然人、法人及联合竞买人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后,应根据有关规定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 8 月 16 日至2012年 8 月 28 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2年 8 月 16 日至2012年 8 月 28 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8 月 28 日 10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 8 月 28 日 11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2年 8 月 16 日 8 时至2012年 8 月 30日 10 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若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若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若申请人联合申请的提交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联合竞买协议;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