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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9月20日至10月10日挂牌出让铁路南站站前F-04a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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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温瓯政办抄〔2012〕591号)意见,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温州铁路南站站前F-04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开发程度
容积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温州铁路南站站前F-04a地块
9491.07
住宿餐饮用地
按现状
4.7-6.35
40
9717
50
1944
 
 
备注
具体方案按〔2012〕规划条件04052号实施

二、本次挂牌政府设底价,挂牌价款包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耕地占用税,但不包含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和其他零星费用。
三、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竞得人竞得地块后,须在瓯海区设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证完成注销登记且竞得人缴足地价款后,届时由新成立的全资公司(受让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参加竞买者资格审查:由瓯海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查,中心在收到瓯海区政府资格审查函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瓯海区政府资格审查联系人:叶元高,联系电话:0577-88517158)。
五、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10月8日下午5时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金额见上表,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2年10月8日下午5时,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2年10月9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出让时间:2012年9月20日上午9时至2012年10月10日下午3时。
八、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九、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517158 叶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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