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9月19日至9月28日挂牌出让坦头镇东陈村03-0102-1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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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土资出告字〔2012〕第9号
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坦头镇TTT03-0102-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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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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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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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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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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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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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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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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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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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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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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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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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
03-
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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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头镇东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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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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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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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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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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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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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40年
住宅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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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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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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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价款不含城镇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等任何费用。
2、该地块总建筑面积:165135-19816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9632平方米;必须按规划条件的要求在临秀珠路靠近迎宾大道侧同步建设独立综合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划转给坦头镇人民政府;住宿餐饮(按三星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宾馆)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其余为批发零售建筑面积(按四星级及以上市场标准设计建设)。
3、该地块中住宿餐饮(宾馆)在总投资没有全部到位及市场开业后一年内不得转让;批发零售(汽车用品市场)摊位建筑面积的30%不得转让;住宅允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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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准入条件及开发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符合条件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是具有成功开发经营汽车类市场经验和实力,目前所开发经营的商品市场近两年曾入选中国商品市场百强榜或中国汽车用品总评榜中国汽车用品行业十佳专业市场的企业。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在天台县坦头镇新注册成立汽车用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天台坦头汽车用品市场中持有51%以上的股份。
本宗地规划要求的建设内容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动工日期为2013年3月30日前,竣工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前。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超过起始价的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报价的,出让人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的购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26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土地交易中心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6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9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12年9月19日8时至2012年9月28日16时。
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
七、未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天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定金并在2012年10月31日前交齐全部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
联系电话:0576-83979767
联 系 人:陈女士、潘先生
开户单位:天台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33001667335050002210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9401010400211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84003234060809400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1207061129217004269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2 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