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告字[2010]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关键字:
经盐都县人民政府批准,盐都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083
|
盐城市盐都区西区(世纪大道北、凤凰南路东)
|
115140
|
居住
|
<2
|
<20
|
>40
|
70
|
2005
|
10017.18
|
1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7月16日至2010年08月06日,到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大厅(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7月28日至2010年08月04日,到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大厅(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0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8月06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大厅;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083地块:2010年07月28日9时 至2010年08月06日17时;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本次挂牌宗地上所有拆迁工作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全权负责。所有地块成交后,按所在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签订的交地合同约定交地。 2、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本局土地交易中心统一制作的报价单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报价方式。 3、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其他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 4、竞得人需执行国家、省和盐城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交通等基础设施情况都按挂牌时现状执行。 5、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总成交价款的50%;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清出让价款后60日内由地块所在镇(区)人民政府负责交付土地。 6、挂牌时间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不再接受书面报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7、本次挂牌相关情况可访问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cgtj.gov.cn及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本次挂牌宗地上所有拆迁工作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全权负责。所有地块成交后,按所在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签订的交地合同约定交地。 2、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本局土地交易中心统一制作的报价单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报价方式。 3、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其他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 4、竞得人需执行国家、省和盐城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交通等基础设施情况都按挂牌时现状执行。 5、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总成交价款的50%;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清出让价款后60日内由地块所在镇(区)人民政府负责交付土地。 6、挂牌时间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不再接受书面报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7、本次挂牌相关情况可访问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cgtj.gov.cn及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15-88158623 88116331
联 系 人:徐先生 刘女士
开户单位:盐城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结算中心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文峰支行
账 号:12330188000001865
盐都区国土资源局
2010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