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国土资告字[2010]1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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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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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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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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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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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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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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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及周边 地块(商业用房面积比例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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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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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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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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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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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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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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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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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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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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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田南路西侧、莲花路北侧地块(商业用房面积比例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须设置于小区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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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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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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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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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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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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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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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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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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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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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A幅宗地须设计建筑1-2幢22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地下车库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B 幅宗地须建高层住宅。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以上(不含暂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若此前在本县有未按时缴纳土地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动工建设的单位,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期间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竞得人须按照建筑面积108.26元/m2的标准缴纳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竞得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开工建设手续。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7月13日至2010年07月31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01日至2010年08月11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11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8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10-A地块:2010年08月01日8时30分 至2010年08月11日17时;
2、2010-10-B地块:2010年08月01日8时30分 至2010年08月1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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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上述宗地于2010年8月12日上午1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现场竞价会。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上述宗地于2010年8月12日上午10时在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现场竞价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4-88270859、88257523、88290260
联 系 人:王先生、李先生、张女士
开户单位:宝应县城市经营指挥部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宝应县钟楼支行
账 号:1003 5019 0890 0100 01
宝应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