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10月30日拍卖出让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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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国土资告字〔2012〕20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2]68、69、7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开竣工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庆国土出字(2012) 68号 | 位于市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东至规划二路,西、南至待出让地块北至迎宾大道 | 24127.03平方米(36.19亩) | 住宅 | 1-2.2 | ≤28% | ≥35% | 70 | 4777 | 2388.5 | 239 |
2 | 庆国土出字(2012) 69号 | 位于市开发区天柱花苑北侧,北至广汇花园,东至欧风怡庭,西至小孤山路,南至天柱花苑 | 6641.46平方米(9.96亩) | 1-1.7 | ≤30% | ≥35% | 70 | 1770 | 885 | 89 | |
3 | 庆国土出字(2012) 70号 | 位于大桥开发区C-6地块内,东至文苑路、南至大桥开发区地块、西至大桥开发区地块、北至迎宾东路(柘山路) | 15635.08平方米(23.4526亩) | 1-2.2 | <28% | >35% | 70 | 3498 | 1749 | 175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29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29日(工作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2年10月2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0月30日9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举办。
七、特别提示
1、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两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7日 11 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1月7日16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2年10月30日至2012年11月9日11时止,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2、该三宗地竞得人需按比例配建保障房,由政府回购。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市房产局按市政府批准的回购价格签订回购协议。
3、竞买人资格特别要求:报名参加庆国土出字(2012) 68、69号地块的竞买人必须是在市开发区已注册的公司,其中报名参加庆国土出字(2012) 68号地块的竞买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亿元人民币。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地块开竣工保证金须与竞买保证金同时交纳。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齐建志 0556-5328584 李若冰 0556-5866032
鲁阳戈 0556-5866032 韩 玥 0556-5191681
十、保证金银行帐户
(1)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账 号:169,030,102,100,033,7399
(2)开竣工保证金
开户单位: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169,070,102,100,009,9188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