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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11月5日至11月14日挂牌出让国际商贸城金融商务区一期01-18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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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义乌市国际商贸城金融商务区一期01-1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
用途
出让年限(年)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容积率
建筑
限高(m)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国际商贸城金融商务区一期01-18地块
5866
商务金融用地
40
≤60%
20%
≥10. ≤12.0
裙房≤24,高层120-150
1800
900
地下部分限建三层地下室,地下室功能应以停车为主,兼做人防、消防、空调、供配电等配套设备用房;地下室边线、地下室出入口不得突破地下建筑控制线;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上述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及指标控制和控制要求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块的空间范围及开发建设要求须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连续五年入围世界500强的境外跨国企业或其控股境外子公司。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1月2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22日2012年10月30日上午11:30时止的工作时间,申请人持连续五年入围世界500强企业的证明材料,境外跨国企业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及境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跨国企业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合并报表)原件、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及符合义乌金融商务区产业定位要求的电子商务总部大夏项目商业计划书到义乌市国际商贸城管理委员会项目招商科报名;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12日上午11:30时的工作时间,审核通过的企业持国际商贸城管理委会出具的审核意见书及其它资料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报名。
六、挂牌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七、挂牌时间:2012年11月5日上午9:00时至2012年11月 14日下午16:00时。
八、其他要求事项:
1、报名企业如为控股境外子公司,要求该子公司须在2011年度境外跨国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合并报表)所列子公司名录中,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美元。
2、该项目产权不得分割转让;除因企业破产、司法裁决等特殊情况外,产权也不得整体转让。主楼用途为电子商务总部大夏办公及项目运营,裙房用于金融服务与电子商务平台项目营业用房。如有违反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整体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没收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
3、项目竞得者在竞得土地后须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市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的中外合资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其中外资要求不低于50%)。
4、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半内动工建设,在4年半内完成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验收,5年半内投入使用。
5、项目履约保证金
竞得者在交清出让金的同时,须向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国土财务窗口缴纳3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国土财务窗口凭相关部门出具的各节点验收意见分三期返还项目履约保证金(期间所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归竞得者所有)。第一期:在动工建设后(需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返还1000万元人民币;第二期:项目完成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验收后返还1000万元人民币;第三期:投入使用后返还1000万元人民币。
如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半内(含1年半)未动工建设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逾期1个月以上的,全额没收第一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如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年半内(含4年半)未完成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验收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逾期1个月以上的,全额没收第二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如项目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年半内(含5年半)未投入使用的,逾期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没收第三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逾期1个月以上的,全额没收第三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动工建设节点或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验收节点逾期1年以上(含1年)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按工程实际造价收购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
4、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市政府如对金融商务区内相关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的,项目竞得者应服从统一规划调整。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义乌市国际商贸城管理委员会
1、联系人:周欣
2、联系电话:85292322
(二)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1、联系人:陈君 吴高龙
2、联系电话:85232726
3、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4、收款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5602012010490000123、
工商银行1208020009049041677、
建设银行33001676235053007266、
农业银行19-645101040011469、
义乌农村商业银行231000002407755、
中信银行7338010195900000183、
中国银行850007169908094001、
邮政储蓄银行100438710260010001
6、网 址:www.ywgt.cn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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