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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12月21日至1月4日挂牌出让灵溪镇古磉村一幅商住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1-28

关键字: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2012)第33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2012)251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建兴西路南侧控制性详细规划A-1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带建筑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起始价

 

 

挂牌

 

保证

 

 

 

 

 

 

建筑密度

 

绿

 

 

 

总建筑面积(㎡)

 

灵溪镇古磉村

 

18252

 

商住

 

用地

 

1.49且

 

1.0

 

36.3%

 

4.7%

 

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7123.2平方米,其中住宅≤20019.6平方米,商业(市场用地) ≤5730.4平方米

 

商业40年、住宅70年

 

4020万元

 

8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公司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如县外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则必须在苍南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
五、申请人可于2012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3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2012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该项目开发完成后,总计回购建筑面积26819.42㎡,其中原房面积12376㎡以3790元/㎡、13070.22㎡以5020元/㎡的价格由拆建办公室统一回购,用于安置原粮食市场业主。另外配套用房1373.2㎡及市场道路等配套设施按规划部门要求建成后无偿提供给拆建办公室交业主使用,回购时不再向房开公司另行计款。剩余面积303.78㎡安排在7号楼(其中营业房77.58㎡在7号楼一层分摊,套房226.2㎡在7号楼二、三、四层每层西首向东第三个套间)由房开公司自行出售。有关建设细则条件中标开发单位要按粮食市场拆建办公室设定的开发条件并签订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号: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1月28日

 

12 21 8:30时至 2013 1 4 15:00时(工作日)。

 

1 4 11:30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12 21日至 2013 1 4 11:00时(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3 1 4 11:00时。(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1218日至 20121220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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