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12月27日至1月11日挂牌出让龙港镇人民路以东、象新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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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LG第3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2)241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龙港镇象新路A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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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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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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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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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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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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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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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
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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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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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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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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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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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象新路A地块位于龙港镇人民路以东、象新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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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为1188.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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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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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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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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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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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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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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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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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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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2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7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工作日),到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
年 1 月 11 日 11:00 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2(工作日)。
年 1 月 11 日 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年 12 月 27 日 8:30 时至2013 年 1 月 11 日 15:00 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8幢一楼)
联系电话: 0577-68099707
开户单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联系 人:章先生
开 户 行: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龙港支行 帐号:201000085437572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 12 月 27 日至2013 年 1 月 11 日日11:00时之前(工作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