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预告出让后朱河以南、大典下河以北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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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暂行规定》,决定将瑞安江南新区站前区等4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申请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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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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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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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及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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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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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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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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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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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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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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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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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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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田街道N58-1、N58-2、N61-2、N51-3地块
后朱河以南,大典下河以北塘下大道以东祥和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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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71.5㎡其中一号地块36604.72㎡二号地块324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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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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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地块≤2.0(且>1.0)二号地块≤3.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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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地块≤56836㎡ 二号地块≤97400㎡(其中商业用房≤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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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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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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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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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站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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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站前区I-03-03,I-03-04地块支纬九路以南,温福铁路用地以东,江南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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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33.5㎡其中I-03-03地块6682㎡,I-03-04地块288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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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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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3-03地块≤2.8(且>1.0),I-03-04地块≤2.2(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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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82132㎡ ,其中商业建筑≤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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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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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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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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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站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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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站前区F-03-10地块56省道以北,江南大道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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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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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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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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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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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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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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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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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站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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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站前区I-01-19,I-01-20地块站前路以北,江南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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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74.66㎡其中I-01-19地块18749.49㎡, I-01-20地块204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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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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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1-19地块≤3.0(且>1.0),I-01-20地块≤3.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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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117577㎡ ,其中I-01-19地块≤56248㎡,I-01-20≤6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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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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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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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申请对象:具有较好信誉,具备开发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对去年以来未能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等已造成违约行为的,以及自身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延期未整改完成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参加土地公开出让预申请和公开出让活动。
三、预申请受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12日止。
四、预申请受理地点:瑞安市国土资源局,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电话:0577-65810813。
五、预申请需提供资料:1、申请书(意向),包括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审核后符合预申请要求的,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将通知申请人进行确认,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签订预申请确认书。
七、我局将视预申请情况组织公开出让活动。
特此公告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