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定远县1月10日拍卖出让包公路东侧、东兴路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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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国土告字〔2012〕17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用地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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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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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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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
出让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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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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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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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次
增 幅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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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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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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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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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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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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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园区(包公路东侧至东兴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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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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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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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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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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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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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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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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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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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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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2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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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城镇(泉坞山大道西侧、靠山路东侧、恒瑞城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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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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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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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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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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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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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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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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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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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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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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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城镇(泉坞山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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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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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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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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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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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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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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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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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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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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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2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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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城镇(戚继光大道向南、靠山路东侧、规划道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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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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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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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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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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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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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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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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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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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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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2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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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城镇(泉坞山大道西侧、东兴路北侧、规划道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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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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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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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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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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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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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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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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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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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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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出让方式:本次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方式出让报名竞买截止时,报名竞买人未达到3人或无人报名的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底价另行研究确定,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8日(工作日期间),到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定远县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竞买人可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8日(工作日期间),持有关文件到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出让报名表,缴纳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8日16时30分止。
经审查,申请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会时间:2013年1月10日10时整;
(二)拍卖会地点:定远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七、挂牌时间、地点
(一)挂牌时间: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8日10时。
(二)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2013年1月18日的报价截止时间为上午10时。
挂牌方式出让报名竞买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16时30分止。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地点:定远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八、规划及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按定远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三)上述宗地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和宗地图可在定远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www.ahdygt.gov.cn)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定远县定城镇长征东路
联系电话: 0550-4888621
联 系 人: 李念吕宏松
帐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号:136001040004231
帐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定远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