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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青阳县1月16日拍卖出让蓉城镇天柱南路西侧、青山路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2-20

关键字: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青国土资告字[2012]10号 2012-12-20
 
经青阳县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2-76 宗地面积: 44416.32平方米 宗地坐落: 蓉城镇天柱南路西侧、青山路北侧、莲花路南侧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备注: 1、沿青山路50米为商务用地,沿莲花路40米、沿天柱路25米为商业用地,其余为住宅用地。2、出让地块内需配套建设一栋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用房和一栋不少于100个标间的精品商务酒店。3、机动车地下停车率不少于70%。4、沿天柱南路无偿提供15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

 
宗地编号: 2012-77 宗地面积: 16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东侧、纬八路南侧地块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18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备注: 该地块为公租房商业配套设施用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工业用地出让地块由县发改委、环保局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出具竞买资格证明;竞买人凭此证明及相关资料向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
2、2012-76号地块竞买申请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捐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1日2013年01月15日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1日2013年01月15日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1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1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3年01月25日09时30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方式:
1、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一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2013年1月16日上午9:00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电话通知各地块竞买申请人。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价,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 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月25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月16日——2013年1月29日上午9:30—11:00(法定工作时间内);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付款方式:2012-76号地块成交后七日内首付50%,一个月内再付30%,6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他出让地块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联系人:吴先生、章先生
开户单位:青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青阳县农发行(帐号:20334172300100000092912)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ahqygt.gov.cn)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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