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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1月25日拍卖出让振东新区环园路东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2-26

关键字: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桐土告字[2012]39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桐土储[2009]14号 宗地面积: 80709.0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桐乡市振东新区环园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200万元
场地平整: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 基础设施:
起始价: 40500万元 加价幅度: 500万元

宗地编号: 桐土储[2012]23号 宗地面积: 35761.4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桐乡市濮院镇凯旋路北侧、马家桥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8并且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0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500万元
场地平整: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 基础设施:
起始价: 12200万元 加价幅度: 200万元
备注: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以上地块均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起始价叫价或以非倍数整叫价均视为无效。拍卖保证金中500万元转作出让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其余保证金转作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办法详见拍卖须知。如受让人违反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报名人必须提供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3日到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4.申请人请于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23日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只须带身份证影印件)等有效证件,向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3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6.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月25日14时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举办。
  7.出让金缴付时间:拍卖成交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须在2013年3月5日前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最后一期1号地块必须在2014年2月5日前缴清,2号地块必须在2013年8月6日前缴清。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金。
  8.宗地利用现状:已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三通,即通电、通水、通路。
  9.报名地点: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
  10.保证金账户:
  ①户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农行桐乡支行营业部
  账号:19370201040000693
  ②户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桐乡支行营业部
  账号:362358361609
  三、相关事项欢迎免费参阅拍卖文件。
  联系人:陈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7207
  88112160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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