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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1月15日拍卖出让金东区曹宅镇03省道北侧(原李子园)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2-25

关键字: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金市土让告字[2012]21号 2012-12-25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金土供[2012]101 宗地面积: 35581.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东区曹宅镇03省道北侧(原李子园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6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000万元
起始价: 2175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10元/平方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01月14日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01月14日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14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1月15日09时30分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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