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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1月21日至2月1日挂牌出让龙湾城市中心区D-09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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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2〕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龙湾城市中心区D-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位于龙湾城市中心区永中西路,土地面积3333.16平方米(折合4.9997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和批发零售用地。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2012年8月出具的G-2012-091号土地供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地块规划容积率≤3.0;规划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40米;绿地率≥20%;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0002.3平方米,其中批发零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地下室除车库及设备用房外,其余单独另计容积率)。地块地上部分可分割产权。
其余经济技术指标以《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2〕规划条件03061号为准。
二、土地出让年限:40年。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人民币497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100元/平方米)、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的地价款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五、参加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
(三)竞买人若非温州市龙湾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须在温州市龙湾区(不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新区)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竞买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并在竞得后按申请书的约定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其他要求详见须知。参加竞买人持相关申请文件到中心报名。
六、竞得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定及建设要求:
1、开发建设规模不得超过〔2012〕规划条件0306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的指标。
2、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外,其余单独另计容积率。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的建筑面积地价款按中标楼面价在项目复核验收时计算收取。
3、本地块地下机动车位,非经许可,不得转让或出租。
4、有关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按温政办〔2011〕62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执行。
5、地块地上部分可分割产权。
七、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本次出让地块内围墙周边有不可移除的电缆管线、排污管等市政设施,竞得人开发地块时需做好避让及保护工作。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30日下午5时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法人申请的,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联合申请的,应当递交联合竞买协议;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申请及联合申请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并在竞得后按申请书的约定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
十、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994万元,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3年1月30日下午5时,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1月31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一、挂牌出让时间:2013年1月21日上午9时至2013年2月1日下午2时30分。
十二、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设出让底价,出让底价为该幅土地的政府保留价格,在挂牌截止时由地价评估小组专家现场进行投票确定。
3、申请竞买人报名时向中心领取相关挂牌文件并确认地块相关情况 。
十四、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五、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6968651 陈女士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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