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1月22日至2月6日挂牌出让瓯海区仙岩镇区F-01-04-b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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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2〕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温瓯政办抄〔2012〕1071号文件,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区F-01-04-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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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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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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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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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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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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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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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时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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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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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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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区F-01-04-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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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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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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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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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容积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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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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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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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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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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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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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方案按〔2012〕规划条件04067-1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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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挂牌政府设底价,挂牌价款已包含耕地占用税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但不包括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和其他零星费用。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地块内可出售公寓式酒店面积占总建筑面积45%即24865平方米。
竞得人对该地块开发建设规模不得超过规划设计条件规定的指标;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提供土地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提供土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不得分期建设。
三、参加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同时需要具备外资背景,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竞买人在竞得该地块前必须与瓯海区仙岩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协议。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法人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拟成立新公司的,竞得后必须按照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在瓯海区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在竞得人缴足地价款后,届时由新成立的全资公司(受让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人、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竞得后按申请书的约定在瓯海区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
四、参加竞买者工作联系函:由瓯海区人民政府负责工作联系,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收到瓯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联系函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瓯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联系人:麻建敏;联系电话:13957736166)。
五、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2月4日下午5时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工作联系函、项目投资监管协议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2026万元,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3年2月4日下午5时,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2月5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出让时间:2013年1月22日上午9时至2013年2月6日下午3时。
八、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九、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533208 麻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