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泉市1月21日拍卖出让江滨南路以南、剑木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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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土资告字[2012]23号
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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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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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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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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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9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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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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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江滨南路以南,剑木路以东,农资小区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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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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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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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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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积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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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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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建筑密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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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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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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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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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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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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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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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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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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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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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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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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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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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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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对象: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企业。(政府帮扶的公司或企业除外)
竞买对象: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企业。(政府帮扶的公司或企业除外)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10日 至 2013年01月19日 到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二楼国土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10日 至 2013年01月19日 到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二楼国土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21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21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1月21日15时00分 在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联 系 人:季春丽
联系电话:0578-7124752
开户单位:龙泉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银行:工行龙泉市支行
银行帐号:1210251009049011380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联 系 人:季春丽
联系电话:0578-7124752
开户单位:龙泉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银行:工行龙泉市支行
银行帐号:1210251009049011380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012-12-31
2012-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