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2月26日拍卖出让长乐路以东、狮岩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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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国土告字〔2013〕4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蒋义线以西C-11地块、白马镇腾飞路以东、浦阳江以西B1、B2、C1、C2、D1、D2、E1、E2、F1、F2、G1、G2地块等十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蒋义线以西C-1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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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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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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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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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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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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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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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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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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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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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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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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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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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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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义线以西C-1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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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路以东、狮岩路以南、蒋义线以西、中园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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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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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B1)
居住(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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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居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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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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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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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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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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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设有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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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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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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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地块内地上商业建筑总面积不得大于50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总面积的70%以上;允许建设地下建筑,地下建筑退让同地上建筑。地下建筑不计算容积率。(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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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镇腾飞路以东、浦阳江以西B1-G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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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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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镇腾飞路以东、浦阳江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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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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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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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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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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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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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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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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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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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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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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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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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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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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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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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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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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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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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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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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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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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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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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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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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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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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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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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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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单元地块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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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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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元/㎡)(设有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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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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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2.4(容积率下限按照国土资发【2008】24号控制);建筑密度:30%~40%;
建筑高度:≤20.0米;绿地率:10%~20%。(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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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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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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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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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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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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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针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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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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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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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要求
蒋义线以西C-11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未经批准欠浦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价款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白马镇腾飞路以东、浦阳江以西B1-G2地块:(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未经批准欠浦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价款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受让后(受让方)须以“公司制”企业形式办理相关手续;(3)投产后亩均税收6万元/亩(4)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白马镇腾飞路以东、浦阳江以西B1-G2地块:本次拍卖按地块编号依序进行,视报名情况确定出让地块数,在依序拍卖中如有单元地块流拍,则依序启动下一单元地块拍卖活动。
我局将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2月26日16时30分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26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26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出让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公证书。我局将在2013年2月26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节假日照常上班)。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7日16时30分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时间:蒋义线以西C-11地块:2013年2月27日9时;地点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白马镇腾飞路以东、浦阳江以西B1-G2地块:2013年2月27日10时;地点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2)公开挂牌竞价时间:2013年2月27日16时30分至2013年3月11日16时30分(节假日照常上班),地点在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蒋义线C-11地块: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50%以上(包括定金),成交之日起61日至180日内需缴清土地出让金余款,并按批准之日同期同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缴纳利息。(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白马镇腾飞路以东、浦阳江以西B1-G2地块: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联 系 人:唐丽燕 宣伟英
竞买保证金缴入账号:33001677435056001888
开户单位:浙江省浦江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3-2-5
201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