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2月26日至3月7日挂牌出让潜口高速公路连接线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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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国土告字[2013]02号 2013-2-6
经徽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徽国土(2012)-19号 | 宗地面积: | 3380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潜口高速公路连接线北侧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9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3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0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00万元 | ||||||
| 起始价: | 4730.3453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2月26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3月07日15时00分 | ||||||
| 备注: | 1、土地出让用途:其中商服用地175.722亩,生态绿化用地331.3935亩,其土地出让用途及区域应按省政府批准的用途和区域进行规划设计,竞得人不得擅自调整与更改。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2、出让年限:商服及生态绿地均为40年。3、宗地加价幅度每次为人民币5万元或其倍数。4、出让地块内生态绿地区不得改变原国有农用地性质。5、出让地块内项目建设区主体酒店区域不得分割办证。6、开竣工期限:自交付土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竞得人应在项目开、竣工前30日内,向区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报备案材料。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含关联公司)应提供具有建设或经营五星级国际品牌酒店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前,提供经区规划部门审定并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设计方案。
1、申请人(含关联公司)应提供具有建设或经营五星级国际品牌酒店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前,提供经区规划部门审定并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设计方案。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2月06日 至 2013年03月05日 到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四楼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2月06日 至 2013年03月05日 到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3月05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3月0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徽国土(2012)-19号 号地块:2013年02月26日08时00分 至 2013年03月07日15时00分 ;
徽国土(2012)-19号 号地块:2013年02月26日08时00分 至 2013年03月07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并且其行为不满三年的,不得申请:
1、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投资建设的;
2、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3、有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
4、有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
5、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出让行为的;
6、有被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凡属上述行为之一的,除出让人不予通过申请资格外,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 竞买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交入我局指定的账户,经确认全部进账后方视为有效交纳,我局不接受现金交付。
(五)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六)土地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及其他行政规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竟得人另行交纳。
(七)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与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另行签订《经营性用地补充合同》。
(八)用地者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除向社会公示外,并限制其至少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并且其行为不满三年的,不得申请:
1、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投资建设的;
2、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3、有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
4、有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
5、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出让行为的;
6、有被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凡属上述行为之一的,除出让人不予通过申请资格外,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 竞买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交入我局指定的账户,经确认全部进账后方视为有效交纳,我局不接受现金交付。
(五)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六)土地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及其他行政规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竟得人另行交纳。
(七)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与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另行签订《经营性用地补充合同》。
(八)用地者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除向社会公示外,并限制其至少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徽州区岩寺镇文峰路50号
联 系 人:姚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9-3582314、13965503448
开户单位:黄山市徽州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徽州支行、中国银行黄山分行徽州支行、黄山徽州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邮政储蓄银行徽州区支行
银行帐号:34001696208058158158、498458796168091001、20000263143510300000018、100412746510010002
联系地址:徽州区岩寺镇文峰路50号
联 系 人:姚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9-3582314、13965503448
开户单位:黄山市徽州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徽州支行、中国银行黄山分行徽州支行、黄山徽州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邮政储蓄银行徽州区支行
银行帐号:34001696208058158158、498458796168091001、20000263143510300000018、100412746510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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