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预告出让和平路以西、瑞莘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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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暂行规定》,决定将安阳街道西垟村安置留地(瑞祥新区F-22-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申请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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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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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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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及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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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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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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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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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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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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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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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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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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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祥新区F-22-1地块和平路以西、瑞莘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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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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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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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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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2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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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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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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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申请对象:具有较好信誉,开发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去年以来未能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等已造成违约行为的,以及自身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延期未整改完成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参加土地公开出让预申请和公开出让活动。
三、预申请受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预申请受理地点:瑞安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电话:0577-65835770。
五、预申请需提供资料:1、申请书(意向),包括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预申请的土地报价等有关情况由市国土资源局提交市公开出让联席会议决定。
七、我局将视预申请情况组织公开出让活动。
特此公告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