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安徽省长丰县4月17日至4月26日挂牌出让长新路以南、杨公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长丰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3-28

关键字:长丰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详见出让地块一览表)

 
出让方式 序号 土地座落 地块编号 四至范围 土地面积(亩)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化)率 参考地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 1 水湖镇境内 CF201301 北至:长新路
东至:规划的体育用地
南至:规划的体育用地
西至:杨公路
8.69 商业(四星级酒店) 40年 1≤FAR≤5.0 ≤40% 不小于20% 85(不含契税、印花税) 300
备注: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2家,自动转为现场竞价;如达到3家或3家以上的,自动转为拍卖。
 

二、
土地出让人及出让承办机构
土地出让人: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承办机构: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三、竞买人范围
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须于2013年3月28日2013年4月24日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CF201301号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上午11时30分(以实际到帐为准)。
五、挂牌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地块挂牌出让时间为:
CF201301号2013年4月17日9时至2013年4月26日下午16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51号,联系人:崔工、王工
联系电话:0551-66680166、62692076
八、 其他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2、竞得人须建设一个楼层数不少于23层、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6万㎡,客房数不少于364间、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5751㎡的四星级酒店。酒店建成后1年内应取得相关部门对星级标准认定,产权100%自行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对外销售。若达不到上述要求,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300万元/亩标准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5、竞得人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6、竞得人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并与国土部门签订补充合同,继承竞得人权利和义务;补充合同中应明确,竞得人须负有新公司的连带责任。
7、受让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8、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特此公告。
长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28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