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5月18日至5月29日挂牌出让墩头镇墩头村16、17组一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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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国土告字[2013]011号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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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2006022 | 墩头镇墩头村16、17组 | 26666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 | 建筑密度≤32% | 30%≤绿化率 | 70 | 600 | 1999.95 | 5(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5月08日至2013年05月17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5月18日至2013年05月27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2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5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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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2012006022;
报名时间:2013年05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05月27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05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05月2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05月18日9时 至2013年05月29日16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中买人于成交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墩头镇于中买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 2、受让人中买土地后,须在海安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海安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051388917374
联 系 人:卢飞、韩永香、崔建军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04月26日
2013年0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