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5月31日至6月14日挂牌出让龙金大道以西、西门大街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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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7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2)6号、苍政发(2013)108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金乡镇龙金大道C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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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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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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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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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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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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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
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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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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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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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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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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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镇龙金大道C地块,土地座落于金乡镇五一村,龙金大道以西、西门大街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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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出让面积20938.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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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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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2.2,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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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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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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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65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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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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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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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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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5月29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必须于 2013年5月28日至 2013年 5 月30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3年5月30 日11:0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3年 5 月30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5月30日15:0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办。
八、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则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 2013年 5月31日至2013年 6月14日15:00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3年 5月31 日至2013年6月14日11:00时(工作日)。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3年6月14日11:00时。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
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 6 月14日11:30时2013年6月14日15:0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挂牌出让会。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 5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