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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5月29日至6月12日挂牌出让滨江商务区CBD片区12-05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3-05-13

关键字: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第一地产网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3〕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滨江商务区CBD片区12-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函(温土资函〔2013〕38号),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2年11月2日发布于温州日报的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2〕58号)的滨江商务区CBD片区12-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终止。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重新组织实施该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鹿城区滨江街道涂田工业区;
(二)地块范围: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见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测绘的G-2012-139号土地勘测定界图所示;
(三)出让面积:11888.20平方米(折合17.8323亩);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兼容住宿餐饮用地);
(五)规划容积率:<6.8;
(六)规划建筑密度:<65%;
(七)绿地率:≥20%;
(八)土地开发程度:出让人将按现状土地条件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
本次挂牌各报名单位若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挂牌竞投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九)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十)土地使用标准:建筑高度≤160米,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80500平方米(其中批发零售用地建筑面积≤29600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十一)动工及竣工时间:出让人提供土地之日起365天内动工、提供土地之日起1460天内竣工。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出让人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十二)其它要求:
1、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超过《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2〕规划条件051号)和规划条件补充说明(温市规函字[2012]271号)规定的指标,建筑总体空间布局及控高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附图要求。
2、地块内应建设公厕(≥60平方米)、通信机房,合计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温州市住建委。
3、地上建筑与地下建筑单计容积率,可分割出租、销售,地下车库不销售。
4、有关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按《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及温政办〔2011〕62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执行。
二、挂牌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如下:
序号
地块名称
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
1
滨江商务区CBD片区12-05地块
40250
100
以上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如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竞买人如为温州市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前和温州市滨江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签订滨江商务区投资协议。报名企业的资格由温州市滨江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查通过并出具意见后到中心报名。(温州市滨江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资格审查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88568958;地址:信河街工会大厦A幢22楼2211室)。
五、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3年5月11日至2013年6月10日下午17时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法人报名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8050万元,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3年6月10日下午17时,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抵作地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6年6月11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出让时间:2013年5月29日上午9时至2013年6月12日下午15时30分。
八、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九、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56588264 陈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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