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淳安县6月24日至7月3日挂牌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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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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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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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政储出【2013】14号 |
排岭半岛原管道煤气1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
3108.20 |
旅馆业(养老连锁基地项目) |
1.3-1.4 |
25%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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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政储出【2013】15号 |
排岭半岛原管道煤气2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
9242.22 |
旅馆业(养老连锁基地项目) |
1.3-1.4 |
25%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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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政储出【2013】16号 |
排岭半岛原管道煤气3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
8938.14 |
旅馆业(养老连锁基地项目) |
1.3-1.4 |
25%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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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政储出【2013】17号 |
排岭半岛E-6地块,详见红线图 |
5716.38 |
旅馆业(养老连锁基地项目) |
1.3-1.4 |
40% |
30% |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64810336(交易中心);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3年6月24日 8:00起至2013年7月3日 15:30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7月1日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自2013年6月4日后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索取。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