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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7月10日至7月19日挂牌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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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出让面积(㎡)

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淳政储出【201319

千岛湖镇里杉柏05-08-01地块

59342.42

商住(商业比例不大于7%,可分割)

2.0

35%

30%

淳政储出【201320

青溪新城鼓山C-05-12地块

14397.34

商业服务业设施及住宅用地(商业17%其中低层商铺10.8% 住宅83%

1.8

30%

45%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64810336(交易中心)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2013710 8:00起至2013719 15:30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3620日至2013717日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自2013620日后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索取。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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