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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6月20日至7月3日挂牌出让斜桥镇祝场集镇丁庆公路西侧等十六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5-31

关键字: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海土告字[2013]第10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六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产业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海土字13075号 经济开发区双联路西侧、由拳路北侧2# 9756 二类工业 皮革服装制造 ≥1.5 ≤45% ≥4500 50年 180 880
海土字13080号 斜桥镇庆联路西侧、新民路南侧A地块 13496 二类工业 塑料管材制造业 ≥1.2 ≤50% ≥4590 50年 145 710
海土字13081号 斜桥镇庆联路西侧、新民路南侧B地块 6804 二类工业 纸板容器制造业 ≥1.2 ≤50% ≥5730 50年 75 360
海土字13094号 高新区创智路东侧、之江路南 71022 二类工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1.2 ≤50% ≥4647 50年 550 2740
海土字13097号 经济开发区亲亲家园西侧、金利路北侧 5985 二类工业 皮革服装制造 ≥1.2 ≤45% ≥4680 50年 65 310
海土字13098号 经济开发区谷水路南侧、白兔桥港西侧 13570 二类工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1.2 ≤45% ≥4515 50年 110 540
海土字13099号 经济开发区白兔桥港东侧、杭平路北 27314 二类工业 金属门窗制造 ≥1.2 ≤45% ≥4500 50年 315 1560
海土字13100号 经济开发区漕河泾大道东侧、杭平路南侧 36463 二类工业 塑料管材制造 ≥1.2 ≤45% ≥4500 50年 290 1440
海土字13101号 经济开发区双联路西侧、由拳路北 60907 二类工业 标准厂房(皮革服装制造) 2.2-2.5 ≤45% ≥4590 50年 1100 5490
海土字13102号 经济开发区钱江生化东侧、施带路南侧 57769 二类工业 塑料管材制造 ≥1.2 ≤45% ≥4500 50年 470 2350
海土字13106号 丁桥镇永胜路东侧、环北路南侧 22895 二类工业 涤纶纤维制造 ≥1.2 ≤50% ≥7050 50年 250 1230
海土字13103号 经济开发区杭平申航道南侧、漕河泾大道西侧 111158 交通用地 港口码头 0.7-1.2 ≤45% / 50年 865 4310
海土字13084号 斜桥镇祝场集镇丁庆公路西侧 1772 商服用地 房地产   开发 1.5-1.6 ≤40% / 40年 60 280
海土字13093号 盐官景区宣德路北侧、人民路东侧 14014 商服用地 / 0.75-0.8 ≤48% / 40年 510 2550
海土字13104号 经济开发区海宁大道西侧、科创中心北侧 13446 商办 科研 / 2.0-2.5 ≤35% / 40年50年 540 2700
海土字13105号 经济开发区宝马4S店东侧、由拳路南侧 8669 商服用地 汽车4S店 1.0-1.5 ≤45% / 40年 340 168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属工业用地的,申请人须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州西路建设大楼西南角附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梅园路20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15时整,交款地点在海宁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13年7月1日前(工作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底楼大厅内,挂牌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13年7月3日15时整(工作时间内)。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拍卖方式进行。
 
  2、本次挂牌的16宗地块设有底价,挂牌报价低于底价者则不予成交。
 
  3、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设置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投产后亩均销售、亩均税收等相关指标(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附件一并签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87228170    87241220    87289216    
 
  联系人:曹女士   黄女士   
 
  保证金专户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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