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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4月3日拍卖出让小雄镇E-2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3-13

关键字: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小雄镇一幅(共9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间
 
地块座落乡镇 地块编号 编号 类别 地块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阁楼) 地块用途 使用年限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起始价 保证金 增价幅度
小雄镇 E-2地块 1﹟ 灿间 53.22 220.14 商业 40年 4层 13.5米 16 5 1仟元及1仟元整培数
2-9﹟ 标准间 51.64 213.58 住宅 70年
 
  相关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三建规设:【2011】第066号及地块规划红线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三、本次公开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4月2日16时确定该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拍卖间数视竞买报名人数而定,原则上竞买间数与拍卖间数比例不得小于2:1。如竞买人竞买间数不足时2:1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出让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方式出让,设底价(保留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拍卖拥金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日8时至16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日16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3年4月3日10时整。
  2、拍卖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六、公开挂牌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受理),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为2013年4月3日8时;
  2、挂牌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16时。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时至11时和下午14时至16时。
  4、挂牌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竞买者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竞得人的保证金须到局财务科办理转抵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即2013年4月22日前)付清全部剩余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竞买者另须在竞得该宗地后五日内向小雄镇政府缴纳相邻灿头接驳费用29000元(其中1#间3400元/间;2#间-9#间3200元/间),并与小雄镇政府签订《接驳协议书》。
  (五)竞得者须按县建设规划局审查同意后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
  (六)竞得人必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动工建设,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七)本次公开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8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
  联 系 人:邵先生  王先生
  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mgt.gov.cn/)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帐    号:1207071109049005785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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