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7月31日至8月9日挂牌出让石梁镇集云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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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土资出告字〔2013〕第21号
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天台县石梁镇集云村编号02单元01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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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 座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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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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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单元0101 |
石梁镇集云村 |
88499 |
商业住宅 |
1.0-1.2 |
≤40 |
30 |
商业40 住宅70 |
1000 |
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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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价款不含城镇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人防费等任何费税。 2、总建筑面积:地上88499-106199平方米(上述面积已包括配套旅游设施项目、配电设施、物业用房、公厕等),其中酒店≥23000平方米、住宅≤65000平方米;地下≤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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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及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旗下须拥有或控股国际品牌五星级酒店五家以上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超过(最小加一个增价幅度)起始价的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报价的,出让人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的购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7月20日至2013年8月7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7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8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13年7月31日8时至2013年8月9日16时。
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
七、未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天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定金并在2013年9月9日前交齐全部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
联系电话:0576-83912336
联 系 人:庞先生、孙先生
开户单位:天台县土地价格与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19940101040030511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