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8月9日拍卖出让县城西区B05单元0202地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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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四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出让地块总面积(㎡) | 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 | 地块用途 | 使用年限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及 | |||||||||
| 高度 | ||||||||||||
| 1 | 县城西区B05单元0202地块 | 46474 | 不得超过92948 |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40年70年 | 1.2-2.0 | 25%-33% | 不得小于30 | 建筑后檐口高度不得超过60米 | 12500 | 2500 | 10万元及10万元整倍数 |
| 2 | 县城XD-04-02-11地块 | 16761 | 不得超过41903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1.0-2.5 | 30%-40% | 不得小于25 |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0米 | 3300 | 700 | |
| 3 | 县城B片区05单元0401地块B地块 | 2176 | 不得大于1741 | 科教用地(幼儿园) | 50年 | 0.6-0.8 | 25%-30% | 30% |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5米 | 90 | 20 | 5万元及5万元整倍数 |
| 4 | 沿海工业城A-05-3A地块 | 3284 | 不超过6568 | 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1.5-2.0 | ≤45 | ≥20 | 建筑层数不得超过9层、后檐口高度不得超过36米 | 150 | 30 | |
具体相关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三建规设〔2013〕第019号、第017号、〔2012〕第032号、第024号)及地块规划红线图。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
1、县城西区B05单元0202地块和县城XD-04-02-11地块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2、县城B片区05单元0401地块B地块为科教用地(幼儿园),须是具有省二级以上幼儿园资质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方可报名竞买;
3、沿海工业城A-05-3A地块为商务金融用地,须是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如果县外企业及自然人受让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在三门县按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并在新公司中占有50%以上股份,同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公开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8月8日17时确定该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出让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方式出让,设底价(保留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拍卖拥金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8日8时至17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8日17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3年8月9日10时整。
2、拍卖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二)公开挂牌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 2013年8月9日8时;
2、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8月22日17时。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8时至17时。
4、挂牌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自然人竞买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三)县城西区B05单元0202地块竞得人必须同意回购街面商铺13间;回购套房26套。具体回购方案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竞得人的保证金须到局财务科办理转抵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即2013年10月22日前)缴付成交总额的50%(县城B片区05单元0401地块B地块及沿海工业城A-05-3A地块须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期:县城XD-04-02-11地块在三个月内(即2014年1月22日前)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县城西区B05单元0202地块在六个月内(即2014年4月22日前)付清全部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五)竞得人须在本县登记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后,方可开发受让地块。
(六)竞得人必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动工建设,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七)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8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
联 系 人:邵先生 王先生
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mgt.gov.cn/)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帐 号:1207071109049005785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