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7月19日挂牌出让白下区中山东路518号(航空产业城-3)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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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四 至 | 总用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m2)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年限 | ||||||||||||||
| 1 | NO.2013G43 | 白下区中山东路518号(航空产业城-3)地块 | 东至解放路38、46号等,南至瑞金路,西至龙蟠中路,北至规划道路(金城集团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 | 167025.2 | 150325.6 | 科研设计用地、商办混合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40年科研50年 | 综合容积率:5.55 | / | / | / | 396000 | 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80000 |
| 备注:NO.2013G43:(1)地块中所建设商业房产不可分割销售;(2)竞买人或其股东经营范围应具有航空飞行器或其配套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的投资与管理业务;(3)地块中科研用地出让面积为73511.4m2,销售面积比例不得超过科研设计用房总建筑面积的50%。 | ||||||||||||||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报价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3年7月4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3年7月18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3年6月25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按规定申领。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3年7月4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3年7月19日下午14:3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19日下午14:25,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1238室。
七、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14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10楼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奥体中心东门对面)
网站: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http://www.landn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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