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7月27日至8月8日挂牌出让海安开发区(城东镇)一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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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海安开发区(城东镇)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安开发区(城东镇)壮志村4组,规划总用地面积16353平方米,出让面积3608平方米。宗地四至及规划建设主要指标详见宗地出让红线图、规划设计要点。土地出让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具体为旅游餐饮,0.3≤容积率≤0.4,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限高为低层、多层。土地出让年限40年。挂牌起始价为480元/㎡,总额为173.184万元(不含保留建筑物价格),竞买保证金40万元,加价幅度为5元/㎡或5元/㎡的整数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报名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6日至2013年7月26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27日至2013年8月6日16时前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规定提供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和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在2013年8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挂牌时间为2013年7月27日9时至2013年8月8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为报名人认可的最低报价。若报名人为一人且未报价的,默认以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成交(报名人已报价的除外)。
3、中买者必须于挂牌成交后10日内与海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土地成交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于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30日内划交土地,交地条件为现状,周边基础设施为现状。
4、本次出让土地地面上有2015平方米的建(构)筑物符合规划予以保留,开发建设成本为700万元,由受让人在土地成交后1个月内向海安开发区(城东镇)缴纳,海安开发区(城东镇)与土地使用权划交时一并移交,建筑物的转移费用由中买人承担,且该部分建筑物不得拆除。
5、申请人在受让土地后需取得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
6、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告中相关文件由出具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互联网址:江苏土地市场网(www. landjs.com)。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an.gov.cn)
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